土地平整一般是地面建筑工程、土地整理的必要条件,是指通过拆迁、土方工程对土地表层状况进行改造,拆除建筑物、构筑物以及存在较明显的土地不同位置的高差,以达到后续施工的要求的前置性措施。简单地说,就是把凹凸不平的地面弄平。土地平整是农业建设还是非农建设,则需要视土地平整的目的而定。
试看一案例:
2008年6月,某地方**为建设煤电项目,在未依法获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的情况下,安排某工业园管理**委托施工单位对下某村集体土地进行平整。工业园管理**为地方**的派出机构。经村民举报,省国土资源厅对该**违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,责令恢复土地原状,并处以罚款。
在本案中,平整土地只是为实施煤电项目的一个环节。煤电项目是非农建设工程,那么平整土地的行为自然也是非农建设行为。也就是说,对于农用地实施这类土地平整措施必须先办理好农转用的手续,禁止先平再征。另外,如果平整土地是为了形成更好的种植条件,达到土地整理的目的,则属于农田改良。这种情况并没有改变土地用途,程序上也就相对简单。
土地平整,需要特别注意两个点:一是耕地的耕作层保护,二是地上青苗及附着物的保护。如存在破坏土地的情形,平整人需承担土地复原义务;损害青苗所有人权益的,也应依法给予补偿或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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